相關標準
濃香型白酒(國家標準) GB 10781.l-89
1.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濃香型白酒產品的技術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糧谷為原料,經固態發酵、貯存、勾兌而成,具有以己酸乙酯為主體的復合香氣的蒸餾酒。本標準不適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濃香型白酒。
2.引用標準
GB 10345白酒試驗方法
GB 2757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
3.技術要求
3.1感官要求
見表1。
表1
┌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項目│優級 │一級 │二級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色澤│無色,清亮透明,無懸浮物,無沉淀 │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香氣│具有濃郁的己酸乙酯為主體的│具有較濃郁的己酸乙│具有己酸乙酯為主體│
│ │復合香氣 │酯為主體的復合香氣│的復合香氣 │
│口味│綿甜爽凈,香味諧調,余味悠長│較綿甜爽凈,香味諧│入口純正,后味較凈│
│ │ │調,余味較長 │
│風格│具有本品突出的風格 │具有本品明顯的風格│具有本品固有的風格│
└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3.2 理化要求見表2。
表2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項目 │優級 │一級 │二級 ││酒精度(V/V%) │41.0~59.0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總酸(以乙酸計),g/L │0.50~1.70│0.40 ~2.00 │0.30~2.00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總酯(以乙酸乙酯計),g/L│≥2.50 │≥2.00 │≥l.50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乙酸乙脂,g/L │1.50~2.5O │1.00--2.50 │O.6O~2.00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固形物,g/L │≤ 0.40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注:①酒精度允許公差為±1.0度。
②酒精度40.0--49.0度,固形物可為0.50g/L。
③優級、一級、二級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發酵產生的物質。
3.3 衛生指標
按GB2757執行。